比赛时间:2021-10-16 07:00-2021-10-17 12:00
报名时间:2021-09-25 12:00-2021-10-12 14:00
比赛地点:湖北 恩施 太阳河乡
主 办 方: 湖北省体育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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赛事组别
湖北·首届“梦之蓝”大众山水运动季
—2021年骑遍湖北自行车比赛(恩施站)
暨2021湖北·恩施自行车挑战赛
—“梭布垭石林”十大拐爬坡赛(第一赛段)
“硒乡新塘”太山庙爬坡赛(第二赛段)
竞赛规程
一、赛事主题
崇尚运动ㆍ健康生活
奔向太阳ㆍ奔向“硒”望
二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湖北省体育局
湖北省商务厅
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
湖北省总工会
湖北省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湖北省体育总会
承办单位: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(体育局)
恩施市人民政府
协办单位:湖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
湖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
恩施市文化和旅游局(体育局)
太阳河乡人民政府
新塘乡人民政府
运营单位:湖北省体总体育发展有限公司
执行单位:武汉沌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
三、竞赛时间
(一)签 到:2021年10月15日。
(二)第一赛段:2021年10月16日,恩施市太阳河乡。
(三)第二赛段:2021年10月17日,恩施市新塘乡。
四、竞赛线路
(一)第一赛段,恩施市太阳河乡→十大拐→梭布垭石林景区大门,全程11km。
(二)第二赛段,双河集镇→太山庙,全程9km。
(后附第一站及第二站赛道图)
五、竞赛分组
说明:本次比赛骑游组仅面向恩施州籍选手招募,女子公开组可使用符合规定的山地车或公路车参赛,男子公路甲组及乙组比赛中将同时发车,分别计时。
六、参赛对象及资格条件
(一)参赛对象
因疫情常态化管控,本次比赛选手面向全国低风险地区适龄自行车爱好者进行招募,选手自由报名,骑游组仅面向恩施州籍选手招募。
(二)参赛资格条件
1.参加比赛的运动员,必须是长期从事体育锻炼,必须持有健康绿码且身体健康的体育爱好者;
2.本次比赛参赛选手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;
3.现役及退役未满两年专业运动员禁止参赛;
4.所有参赛运动员须签订《自愿参赛免责责任书》及《疫情防控承诺书》,否则不得参赛;
5.报名选手须经组委会确认后方可参赛;
6.比赛不接受兼项报名;
7.选手报到时需提供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绿码,比赛期间具体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承办地疫情防控要求补充通知实施。
七、竞赛办法
(一)比赛参照并执行《湖北·首届“梦之蓝”大众山水运动季—2021年骑遍湖北自行车比赛规程总则》和赛事补充通知。
(二)竞赛器材:所有参赛选手自备比赛器材,各组别选手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器材参赛。选手在比赛前需经过检录裁判检录合格后才能参加比赛,否则将被取消比赛资格。即使是在比赛后,一旦被裁判组核准比赛违规使用比赛器材的行为,该选手也将被取消比赛成绩,器材要求如下:
1.公路车要求:公路自行车全长不得超过185CM,宽度不超过50CM,重量不低于6.8KG,车座长度应该在24-30CM之间,中轴与地面的距离应该在24厘米与30厘米之间,自行车前后轮径必须一致,胎径宽度不得小于19CM;
2.山地车要求:山地车轮径不得大于29英寸,轮胎宽度必须是≥1.95英寸齿胎,禁止光头胎、半光头胎参赛,自行车前后轮径必须一致,山地车前叉不做要求。
(三)以俱乐部(车队)为单位报名的运动员必须统一本俱乐部(车队)服装。参赛装备的任何广告部分均不得违反相关规则规定,否则根据规则进行违规处理。
(四)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要求佩戴号码布及安装号码牌(山地车挂在车把前,公路车挂在车尾),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号码布与号码牌进行遮挡、裁剪,如有发生视其情况严重程度作相应处罚。
(五)所有参赛车辆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(如:车锁、车筐、后脚架、后货架等),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,不得安装或携带干扰或误导比赛秩序的设备,标语(如:蓝牙音箱、飘带、铃铛等),不得使用玻璃器皿物品,如有发生视其情况严重程度作相应处罚。
(六)比赛当天参赛选手本人须戴好头盔、手套等安全护具,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号码布,安装号码牌,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到各组检录处接受检录,未经裁判员检录的选手成绩无效。
(七)为保证运动员安全,裁判长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,有权采取缩短比赛线路或取消比赛的应急处理,考虑到比赛的连续性及运动员的健康因素,对于明显落后的运动员,裁判员有权令其退出比赛或对其进行收容处理。
(八)比赛各组将设置关门时间,关门时间以赛事裁判长宣布为准,关门时间后到达终点成绩无效。被关门选手应自觉靠赛道右边骑行,比赛设强制收容,收容裁判有权对明显落后及被关门的选手进行收容。
(九)严重违反竞赛规则和规程的选手或发生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选手,裁判团有权对其取消本场比赛资格,直至后续所有比赛。
(十)若参赛选手对个人比赛成绩存在疑异,在成绩公布后30分钟内向赛事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报告,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,申诉时交纳500元申诉保证金,胜诉退还。
(十一)骑游组活动规定
1.骑游组活动为非竞技活动,参加团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骑行任务;
2.按照规定完成骑行的团队到达活动终点后凭参加凭证领取活动奖励。
八、竞赛日程
说明:需要转运接驳的选手请提前报名接驳服务。
九、奖项设置
本次比赛将设置个人单站奖励、个人总成绩奖励以及团队奖励,奖金总计:139200元,具体如下。
(一)单站奖励设置,总奖金:45000元
名次/组别 |
男子山地公开组 |
女子公开组 |
男子公路甲组 |
男子公路乙组 |
1 |
1500 |
1500 |
1500 |
1500 |
2 |
1000 |
1000 |
1000 |
1000 |
3 |
800 |
800 |
800 |
800 |
4 |
600 |
600 |
600 |
600 |
5 |
600 |
600 |
600 |
600 |
6—10 |
400 |
400 |
400 |
400 |
11—15 |
300 |
300 |
300 |
300 |
16—20 |
200 |
200 |
200 |
200 |
21—30 |
200 |
200 |
200 |
200 |
31—40 |
100 |
— |
— |
— |
小计 |
12000 |
11000 |
11000 |
11000 |
(二)比赛总奖励设置,总奖金:43200元
名次/组别 |
男子山地公开组 |
女子公开组 |
男子公路甲组 |
男子公路乙组 |
1 |
3000 |
3000 |
3000 |
3000 |
2 |
2000 |
2000 |
2000 |
2000 |
3 |
1500 |
1500 |
1500 |
1500 |
4 |
1000 |
1000 |
1000 |
1000 |
5 |
800 |
800 |
800 |
800 |
6-10 |
500 |
500 |
500 |
500 |
|
10800 |
10800 |
10800 |
10800 |
(三)团队奖励设置,总奖金:6000元
团队奖项 |
奖励名次 |
奖金 |
最佳组织奖 |
第一名 |
3000 |
第二名 |
2000 |
|
第三名 |
1000 |
(四)总成绩规则
1.本次比赛将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分站成绩排名奖励及总成绩排名奖励,各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的运动员按照排名给予相应奖励;
2.总成绩排名以单站比赛时间累加,如果累计时间相等,则以第二站比赛到达终点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名;
3.本次比赛采用电子计时为主,人工计时为辅的方法进行最终成绩判定。
(五)团队奖励办法
最佳组织奖以赛事团队报名人数进行排名。团队人数以实际签到人数为准。
(六)骑游组奖励办法
本次比赛设置骑游组,骑游组不设现金奖励,完成比赛的选手将获得恩施特色大礼包一份。
(七)奖金领取与发放
1.运动员领取奖金时,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签字领取,各组报名人数不足奖励人数,按照实际人数减一发放;
2.各组前三选手必须由本人参加颁奖,否则取消该选手奖励;
3.所有比赛奖励均在第二赛段结束后统一发放。
十、报名办法
(一)报名公告
竞赛公告在赛事官网、微信公众号及相关报名平台发布。
(二)赛事服务费
竞赛组:150元/人,骑游组:50元/人,费用包含赛事物资、赛事保险、赛事纪念品及双河集镇长桌宴等。
(三)报名时间
即日起至10月11日或各组额满截止。
(四)报名方法
本次赛事仅限线上报名,操作流程:打开野途APP,进入野途赛事报名页面,搜索赛事名称,点击“马上报名”按照页面指示进行报名操作。
(五)报名成功后非组委会原因赛事服务费不予退还。
(六)报名联系人
向 明,电话:18771020446
(七)报名注意事项
1.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以个人或俱乐部、协会名义报名参赛;
2.参赛运动员不允许同时报名参加两项竞赛项目;
3.报名需正确填写个人姓名、联系电话、身份证号及紧急联系人电话,俱乐部团队报名请联系工作人员。
十一、选手报到
(一)报到地点:恩施市太阳河乡人民政府
(二)报到时间:2021年10月15日10:00-18:00。
(三)报到时须由运动员本人签署《自愿参赛免责责任书》及《疫情防控承诺书》,湖北省内选手报到时需提供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绿码,湖北省外选手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。
(四)报到时需缴纳计时器押金200元,比赛完毕后经检查未损坏者予以退还。
十二、选手食宿与交通
参赛运动员往返交通由运动员自行承担,比赛期间组委会提供双河集镇晚宴及有偿转运服务,需要转运服务的选手报名时选择附加服务费:180元/人。转运线路:恩施火车站→太阳河乡→双河集镇→恩施火车站。
十三、安全保障
所有参赛运动员,由组委会统一购买赛事期间人身意外险,运动员在在参赛过程中若有意外需保险理赔,请及时与保险专员联系。
十四、裁判团组成
本次比赛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,辅助裁判由执行公司统一调配,配合完成比赛裁判工作。
十五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